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是怎么样造成的?有什么区别?
(一)计算口径不同。即企业按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所确定的收支口径、包括的收支内容不同。如企业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在计算应税利润时,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从会计的角度来看,各项税收滞纳金、罚金是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在计算会计利润时予以扣除。因此,两者之间在计算利润时就产生了差异。 (二)计算时期不同。即企业某些收入、费用虽然在计算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时计算口径一致,但由于两者确认的时间不同而产生差异。如:假定某项固定资产,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自定折旧年限为5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提取20%的折旧;而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10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提取10%的折旧。 这样,从一个会计年度来看,由于两者所采用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不同,使计入费用项目的折旧与计算应纳所得时允许扣除的折旧费之间就会产生差异,从而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