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在资产负债表观下的债务法,企业期末进行的有关所得税费用的核算程序。
通常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可以直接从企业当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对于存在减值项目的资产,其账面价值应是扣除了减值和折旧后的净额。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和负债各项目的计税基础。3.比较资产和负债项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两类,根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定本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将该应有余额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相比,倒挤出本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4.确定所得税费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其中,当期所得税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按照上述方法倒挤出来的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