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简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