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司于2008年9月1日收到广发公司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为80000元,付款期限为3个月,系产品的销售货款和增值税(增值税为11624元)。公司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将此票据于9月2日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8%。3个月到期后(12月2日),由于广发公司账上无法付款,银行通知珠海公司,将其存款的账面余额60000元抵付票面款,不足部分转为逾期贷款。要求:根据上述材料,计算票据贴现利息与贴现所得,并分别编制9月1日、9月2日、12月2日的会计分录。
(1)贴现息=80000×8%×3/12=1600(元)(1分) 贴现额=80000-1600=78400(元)(1分)( 2)编制会计分录: 9月1日: 借:应收票据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837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624(2分) 9月2日: 借:银行存款78400 财务费用1600 贷:应收票据80000(2分) 12月2日: 借:应收账款8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 短期借款2000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