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某企业从2004年开始对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并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该企业2004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00元;2005年甲单位所欠5000元账款按规定确认为坏账,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400000元;2006年客户乙单位破产,所欠10000元无法收回,确认为坏账,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00000元;2007年已冲销的甲单位所欠5000元账款又收回,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30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该企业2004--2007年连续4年有关坏账核算的会计分录。
解: (1)2004年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36000; 贷:坏账准备36000。 (2)2005年冲销坏账: 借:坏账准备5000; 贷:应收账款——甲单位5000; 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11000; 贷:坏账准备11000。 (3)2006年冲减坏账: 借:坏账准备10000; 贷:应收账款——乙单位10000; 计提坏账冲回: 借:坏账准备2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2000。 (4)2007年收回坏账: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应收账款——甲单位5000; 借:应收账款——甲单位5000; 贷:坏账准备5000; 计提坏账: 借:资产减值损失4000; 贷:坏账准备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