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规定。
(1)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由销项税额抵扣,而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相应地,其他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支付的增值税,如果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而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2)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收入按不含税价格计算。(3)小规模纳税企业仍然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但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设置专栏。
简述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规定。
(1)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由销项税额抵扣,而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相应地,其他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支付的增值税,如果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而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2)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收入按不含税价格计算。(3)小规模纳税企业仍然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但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设置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