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公司因生产经营的临时性需要,于2006年12月16日向其开户银行借人款项80000元,年利率为6%,借款期限2个月,按月预提利息费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要求:编制2006年借入时和年末预提利息时,以及2007年1月末和借款到期还本付息时的会计分录。
(1)2006年12月16日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80000; 贷:短期借款80000。 (2)2006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200元(=80000×6%÷24)时: 借:财务费用200; 贷:预提费用200。 (3)2007年1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400元(=80000×6%÷24)时: 借:财务费用400; 贷:预提费用400。 (4)2007年2月15日,还本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200; 预提费用600; 短期借款80000; 贷:银行存款8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