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以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原材料,原材料的售价与应税消费品的售价均为360 000元(不含增值税),产品成本为300 000元。
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产品已经发出,材料已经到达。材料计划成本为350 000元。
要求:计算相关税额,并编制该业务的会计分录。
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360 000×17%=61 200(元)
应交纳的消费税=360 000×10%=36 000(元)
[图1]
C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以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原材料,原材料的售价与应税消费品的售价均为360 000元(不含增值税),产品成本为300 000元。
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产品已经发出,材料已经到达。材料计划成本为350 000元。
要求:计算相关税额,并编制该业务的会计分录。
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360 000×17%=61 200(元)
应交纳的消费税=360 000×10%=36 000(元)
[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