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1年一季度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实际支付职工工资60万元,税法规定应税工资为40万元;企业管理费中包括业务招待费16万元,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为企业营业收入的3%,该公司201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违章罚款1万元,滞纳金3万元;该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计算该公司2011年一季度应纳税所得额。
(1)300*3%=9
该公司2011年一季度应纳税所得额=200+(60-40)+(16-9)+1+3=231
应纳所得税额=231*0.25=57.75
(1)采用应付税款法编制会计分录。采用应付税款法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57.75
贷:应交税费 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