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合伙企业的特点。
合伙企业的特点是,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合伙人的私有财产可作为其债权人的担保品。因此,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在企业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内,有权作为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的代理人。任何合伙人死亡、得了精神病或宣告破产,合伙企业即告结束。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法人;而更多的国家则认为,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不能分离,因此不承认合伙企业是法人。但是,合伙企业可以用其商号起诉或被诉。合伙企业一般也都是较小的企业,而且大多限于零售业。
简述合伙企业的特点。
合伙企业的特点是,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合伙人的私有财产可作为其债权人的担保品。因此,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在企业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内,有权作为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的代理人。任何合伙人死亡、得了精神病或宣告破产,合伙企业即告结束。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法人;而更多的国家则认为,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不能分离,因此不承认合伙企业是法人。但是,合伙企业可以用其商号起诉或被诉。合伙企业一般也都是较小的企业,而且大多限于零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