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教育实际,论述我国学前教育工作者具各的正确儿童观。
我国学前教育工作者具备的正确的儿童观体现在:(1) 儿童是发展是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多层次的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过程。儿童的发展具有综合性,两个因素的相互结合才让幼儿有了进步。(2)发展不是孤立地、静止地由于某ー种因素的作用而发展,而是由多种因素参与其中的动态发展过程。幼儿的发展也不是单方面的发展,是身心同时进行的动态过程。(3)儿童是发展的主体,是在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主动地发展的,而不是被动地发展。儿童应占主体地位,主动探 索,挖掘潜能,而不是一味地为了老师的任务而完成任务。(4)儿童具有发展的潜力,在适当的教育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下,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展儿童的潜力。儿童的潜力需要环境和教育的刺激。(5) 每个儿童都是独特的个体,发展水平和速度不同,兴趣和爱好不同,不可能以年龄或班级为标准来武断地划一。应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6)儿童通过活动而发展,在对物体的操作和与人的交往中发展知识、能力和个性,而不是坐着、只通过听或看教师的说和做而发展。(7)儿童身心各方面是ー个整体,对他们进行的体智德美几方面教育也是互相联系的,应使儿童从小获得初步的全面的发展,不要孤立地只偏重某一方面的发展。(8) 每个儿童都拥有《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的发展权、受教育权等,这些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