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智力落后教育的基本原则
1.个别化原则:它是指根据不同智力落后儿童个体身心发展的具体情况,制订个别教育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2。量力性原则:指对学前智力落后儿童的教育与训练,要根据其现有发展水平和身体状况适时、适度地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循序渐进地发展其智力、体力和社会适应能力。3.整合性原则:指智力落后儿童的早期干预无论是在教育内容还是在教育形式、方法上都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4.反复性原则:智力落后儿童的认知特点决定了其教育训练的长期性和反复。反复性原则是指对智力落后儿童进行的教育训练,要经常性地、反复地进行,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