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试述对非期望行为的管教原则。
(1)理智性原则。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家长面对孩子的非期望行为,首要的是家长要具有理智。理智性原则要求家长面对孩子的非期望行为能注意调节自己的情绪,克制无益的冲动,试着了解孩子的感受和动机,才能看清问题的原因。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感情用事,不走上极端,把消极因素化解为积极因素。学前儿童家长要了解孩子的感受和动机。首先,要能倾听孩子口语和非口语的表达,父母愿意听,孩子才会愿意让父母了解他的感觉和想法,并可进行适当的引导。其次,父母对孩子的非期望行为必须冷静地检查,发现问题所在。假如是因为家长期望、要求太高,孩子因不能达到而自暴自弃,那么家长应调整对孩子的期望、要求,使之更适合孩子;假如是因为孩子不知怎么做才是期望的行为,那么家长就需指导他,使其具备符合社会要求的行为……总之,父母亲对孩子的非期望行为不能大吼大叫,或踢他、打他,必须冷静地分析原因所在,并有针对性地及时解决。(2)渐进性原则。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为管教孩子的非期望行为,使其逐步向期望行为转变,需贯彻渐进性原则,即学前儿童家长要循序渐进地对孩子施加影响,由浅人深,由易到难,提高对孩子的要求,让孩子不断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在实施渐进性原则时,学前儿童家长对孩子提出的要求必须具体明确、简单明了,便于孩子理解和执行。(3)适切性原则。学前儿童家长对孩子提出的要求,既不能过高,又不能过低,必须是适合孩子的年龄和能力的,即孩子经过自己的努力是能够达到的,符合孩子的最近发展区和心理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