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1952年《幼儿园暂行规程》
1952年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为我国幼儿教育正规化发展提供了纲领性的依据。《暂行规程》共8章43条,包括总则、学制、设置、领导、教养原则、教养活动项目、入园、结业、组织、编制、会议制度、经费、设备及附则等,规定幼儿园应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养工作。《暂行规程》适应新中国成立初期幼儿教育的需要,在实践中起了指导作用,体现了新民主主义的学前教育方针。
名词解释:1952年《幼儿园暂行规程》
1952年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为我国幼儿教育正规化发展提供了纲领性的依据。《暂行规程》共8章43条,包括总则、学制、设置、领导、教养原则、教养活动项目、入园、结业、组织、编制、会议制度、经费、设备及附则等,规定幼儿园应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养工作。《暂行规程》适应新中国成立初期幼儿教育的需要,在实践中起了指导作用,体现了新民主主义的学前教育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