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普洛登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答:(1)幼儿教育应以20人为1组划成1个“保育集体”; 1-3个保育集体组成1个“保育中心”;它们可以与保育所或者儿童中心的诊疗所结合起来。所有保育集体每60人应配备1名有资格的教师,每10人至少配有1名修完2年培训课程的保育助理来担任每天的保育工作。每周保育5天,分上午部和下午部。(2)在公立保育机构得到扩充之前,地方教育当局有权对非盈利私立保育团体进行援助,以资鼓励。(3)最理想的是将包括保育集体在内的一切幼儿保护服务机构都统一在各个收容儿童的设施及小学校的领导之下,同时,在制定新的地区计划和对老区重新规划时,也应充分考虑到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