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校教育法》
答:1947年根据美国教育使团的建议,日本国会通过并公布的战后最重要的教育立法之一。(1分)《学校教育法》确认幼儿园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环,规定幼儿园是受文化部省管辖的正规“学校”的一种,以满3岁至小学就学前的幼儿为教育对象,并规定了学前教育的目的以及幼儿教师应具备的条件。(2分)这奠定了战后日本学前教育普及和发展的基础。(1分)
日本《学校教育法》
答:1947年根据美国教育使团的建议,日本国会通过并公布的战后最重要的教育立法之一。(1分)《学校教育法》确认幼儿园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环,规定幼儿园是受文化部省管辖的正规“学校”的一种,以满3岁至小学就学前的幼儿为教育对象,并规定了学前教育的目的以及幼儿教师应具备的条件。(2分)这奠定了战后日本学前教育普及和发展的基础。(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