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公司收到悦心公司开出的一张面额为60000元的5个月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以抵付前欠货款,签发日为2009年4月5日,到期日为2009年9月5日。因业务所需,凯大公司于2009年5月5日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月利息率为10%。票据到期,承兑人无能力付款,凯大公司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汇票和支款通知。要求:根据上述情况编制凯大公司的相关业务会计分录。
解: (1)收到悦心公司抵付货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60000 贷:应收账款——悦心公司60000 (2)2009年5月5日,向银行申请贴现时: 贴现利息=60000×10%×4=2400(元) 贴现实收金额=60000-2400=57600(元) 借:银行存款57600 财务费用2400 贷:应收票据60000 (3)票据到期,承兑人无能力付款时: 借:应收账款——悦心公司6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