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其他应收款的核算范围。
(1)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2)应收的各种罚款;(3)应收保险公司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赔款;(4)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5)预付给企业内部各部门或个人的备用金;(6)应向职工收回的各种垫付款项等;(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简述其他应收款的核算范围。
(1)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2)应收的各种罚款;(3)应收保险公司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赔款;(4)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5)预付给企业内部各部门或个人的备用金;(6)应向职工收回的各种垫付款项等;(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