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差异。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这两种方法的主要差异在于:(1)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视为两个独立的法人、两个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2)权益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视为一个经济主体,即使二者是两个法律主体,在损益的确认上却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其应享有或负担的份额。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相应变动,大体上反映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占有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