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条件。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2)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且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3)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5)固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资产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