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从B公司购进原材料1批,原材料价目表注明不含税的价款为15000元,假定B公司给予A公司5‰的商业折扣,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假设A公司收到的发票是将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据此编制会计分录。
(1)由于A公司收到的发票是将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所以: 原材料入账价值=15000×(1-5%)=14250(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15000×(1-5%)×17%=2422.5(元) (2)购入材料验收入库,根据收到的结算凭证,A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14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422.5 贷:应付账款——B公司16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