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主体包括哪些?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主体包括:(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主体包括哪些?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主体包括:(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