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09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长期借款1000000元,年利率为8%,期限3年,每年年末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公司借入该笔长期借款的目的是为了购建厂房。2009年1月用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款1000000元,该工程建造一年后于2009年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取得借款、购建厂房、计提利息以及到期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
解: (1)2009年1月1日,借入长期借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长期借款——本金1000000 (2)2009年1月1日,支付在建工程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3)2009年年末,计提第1年的利息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1000000×8%)80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80000 固定资产完工交付使用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1080000 贷:在建工程1080000 2010年年末、2011年年末计提利息时,因为第2年和第3年的利息不符合资本化的条件,所以将其费用化,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80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80000 (4)2012年1月1日,还本付息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借款——本金1000000 ——应计利息240000 贷:银行存款12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