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马克思对生产与消费关系的分析。
马克思在批判地吸收了古典学派的消费思想的基础上,科学地论述了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消费所处的地位及其生产的关系。马克思把经济看作是由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要素所构成的有机统一体。从再生产过程分析,这些要素是先后有序的一个个链环,首先是生产,然后是分配,再经过交换,最后进入消费,结束了一个经济过程后,又进入下一个经济过程。在社会中,人是主体,要使社会能够存在和发展,就要使社会的主体——一定经济关系下的人能够维持生命、成长和繁殖,这就需要消费。要消费首先要创造可供人们消费对象的产品,这就需要有生产。通过生产,人创造出能够满足社会消费需要,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人们在消费这些产品前,还必须确定这些产品归谁所有,确定人们占有社会产品的份额。这就是分配。分配规定社会成员在社会产品的总量中占有多大的数量。人们只能在这个限度内支配它。但是,这只是生产转入消费的前提。要使生产能够真正转入消费,还必须使人们能够在所分得的份额内获得他们所需求的产品,这就有赖于交换。经过相互交换各自所占有的产品,人们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产品进行消费,从而实现了生产的目的。在分析了经济运行过程的基础上,马克思认为,生产首先决定消费,“生产为消费创造作为外在对象的材料”;生产为消费提供对象;生产力水平决定消费水平,生产的发展速度决定消费的提高速度;生产决定着消费的方式和结构;生产创造着人们对物质产品的需求,对消费对象的需要。因此,“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其次,消费对生产具有积极的反作用。在社会再生产四个环节的序列运动中,生产是消费的基本条件。它决定消费,但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生产归根到底是要依消费为转移,要以消费为最终归宿的。消费不仅为生产过程提供生产者主体,还“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创造出新的需要,并且消费作为生产的目的和归宿,关系到社会产品的最终实现。因此,“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社会再生产就不能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