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阿里巴巴成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阿里巴巴的股权架构是雅虎、软银、阿里合伙人分别持股约24%、36%、10.4%。尽管马云仅持股7.43%.但根据阿里巴巴集团公司治理结构(合伙人制)的约定,马云和其他高管拥有董事会成员绝对任命权。此约定与港交所现行的同股同权原则相违背,因此,2013年阿里巴巴曾试图在港交所挂牌,但遭到拒绝。分析阿里巴巴现行治理模式可能存在的冲突隐患。
答:阿里巴巴现行治理模式可能存在的冲突隐患有:
(1)使少数股东利益受损。双重股权结构实质上也造成了公司控制权集中在马云和其他高管手中,那么这必将会导致其实施有利于自身的方案,从而使其他股东利益受损;
(2)易出现关联交易。与实行单一的股权(同股同权)结构的公司相比,具有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将更容易存在关联交易。前者的控股股东未必是公司的经营者,对公司的交易可能并不是很了解,但是,后者的股东有很大的投票权,并且自己又是公司的经营者,因此将会有很大的可能性进行关联交易。
(3)易存在利益冲突。在不违反法律、违背道德的前提下,作为经济人的个人都会有先考虑自己利益的倾向,马云及其团队亦可能如此。
(4)透明度的缺失。作为颇具影响力的公司,阿里巴巴的一举一动备受关注,但是,集团或者这些行动的负责人无意透露,即便人们费尽心思去挖掘信息也很难知悉具体情况,这势必导致公司透明度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