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在自有用地范围内建设一栋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申报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为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该单位在未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就急于开工建设,在建设项目即将竣工时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问题】 试问,该单位的建设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如何处理?
(1)该单位的建设行为违法。 (2)理由:根据《城乡规划法》,虽然该建设单位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是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进行建设属于违法行为。 (3)处理措施如下: ①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②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③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④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