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宪法的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的特征是一样的。请对这一观点进行辨析。
此观点是错误的。全面修改有以下两点基本特征:(1)宪法修改活动依据原宪法所规定的修改程序,这是宪法全面修改与制定宪法的主要区别:(2)宪法修改机关通过或者批准整部宪法并重新予以颁布,这是宪法全面修改与部分修改的主要区别。我国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属于全面修改。 部分修改有两个基本特征:(1)宪法修改机关的修改活动是依据宪法修改程序进行的,这是部分修改与制定宪法的主要区别;(2)宪法修改机关通常并不重新通过或者批准整部宪法,而只是以通过决议或者宪法修正案等形式修改宪法中的部分内容,这是部分修改与全面修改的主要区别。P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