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某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某辖区内一居民家中正在播放淫秽录像,所里马上派出民警前去调查。民警到达该居民家后,发现大门上锁,从窗户中发现该居民家中确实是在播放淫秽录像。因而,民警强行进入该居民住宅,将该居民带回派出所。
问题:关于公民的住宅方面的权利,我国宪法是如何规定的?该权利是否是不受任何限制的,若对其进行限制,基于何种理由?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在宪法上,卧室也不是公权力的绝对禁区。如其他许多宪法权利一样,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也具有内在界限,公权力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强行进入公民的住宅。一般认为,限制基本权利的理由包括以下三点:(1)防止妨碍他人,不同的基本权利主体之间会发生基本权利的冲突与对抗。(2)保证国家的正常秩序。(3)维护公共利益。P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