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54年宪法主要有哪些内容?(P83)(2)我国1982年宪法经过四次修改,共有哪些内容?(P85)(3)以上材料反映出我国宪法发展的哪种方式?(P86)
1954年宪法在内容上充分反映了基本原则为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确认了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单一制结构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认了我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政策,规定了我国的四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即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规定了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和优先发展的方针;规定了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的外交等方面的内容。(P83)(2)1988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2条宪法修正案(第1条、第2条),内容是: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②对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作了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93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9条宪法修正案(第3条至第11条),主要内容是:①在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更加完整地表述党的基本路线,增加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等内容。②将宪法第15条关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并相应地将宪法第16条关于“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的规定修改为“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将宪法第17条关于“集体经济组织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和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的规定修改为“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③删去宪法第八条中的“农村人民公社”,增加规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容。④将宪法有关条文中的“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⑤在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⑥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1999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6条宪法修正案(第12条至第17条),主要内容是:①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②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③增加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④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⑤增加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⑥将镇压“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2OO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第18条至第31条),主要内容是:①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②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③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④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⑤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⑥完善土地征用制度;⑦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⑧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⑩完善紧急状态制度;⑨在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中增加“进行国事活动”;⑩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⑩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P85)(3)宪法修改。作为宪法发展途径的宪法修改,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形式上的条件,即宪法修改应由宪法授权的机关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②实质上的条件,即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或指导思想。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宪法修改,能比较好地处理宪法稳定与宪法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它可以防止因过于频繁和全面的修改,保持现行宪法的形式稳定;另一方面,又可较好地吸收改革开放的成果,使宪法与处于变革中的保持动态的平衡,从而得到发展。(P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