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发展途径是宪法修改。请对该观点加以辨析。
这个观点是片面的。中国宪法发展的途径,主要有如下几种:(1)宪法修改。作为宪法发展途径的宪法修改,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形式上的条件,即宪法修改应由宪法授权的机关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②实质上的条件,即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或指导思想。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宪法修改,能比较好地处理宪法稳定与宪法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它可以防止因过于频繁和全面的修改,保持现行宪法的形式稳定;另一方面,又可较好地吸收改革开放的成果,使宪法与处于变革中的保持动态的平衡,从而得到发展。(2)宪法解释。严格意义上的宪法解释,是宪法授权或认可的机关对宪法所进行的阐明,其目的是明确宪法的含义,以便于宪法的实施。一般而言,宪法解释并不是宪法发展的方式,因为宪法解释的功能不在于创制新的宪法规范和确立新的宪法原则。此外,普通立法和对宪法事例的解释和研究,在一定条件下也能起到对宪法发展的促进作用。(3)创设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一种现实的宪法规范,在改革推进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创设宪法惯例对宪法发展具有重要意义。(4)培养宪法意识。宪法意识的培养也应是宪法发展的重要途径。此外,普通立法和对宪法事例的研究,在一定条件下也能起到对宪法发展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