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任务和主要职能。
我国《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2)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和重要机构,但按其性质而言,它不属于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国家机关;(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和法律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它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任务,是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而奋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各社会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