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基本权利的分类。
答:基本权利的分类有多种不同的标准,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大致可以分成以下10类:(1)平等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具体可分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等;(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权、住宅不受侵犯权、人格尊严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等;(5)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8)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的权利;(9)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等。(10)社会生活权利等。P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