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同“住宅不受侵犯”、“迁徙自由”的区别。
(1)所谓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个人享有不受非法搜查、拘禁、逮捕或奴役等限制或剥夺其身体自由的权利。(2)“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同“住宅不受侵犯”的区别在于后者更多强调了对公民住宅安全、住宅之内居住人的人身的安全以及居住人隐私之保护。(3)“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同“迁徙自由”的区别在于前者所强调的“行动自由”是一种更狭窄意义上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譬如将某一个人强行拘禁在监狱、看守场所、精神病设施、劳动营或者戒毒设施以及家中的软禁等,这些干预措施的合法性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这一权利所要解决的,而诸如限制在岛屿、城市等较大场域的行为则属于“迁徙自由”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