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劳动权是具有社会权性质的权利。请对此观点进行辨析。
这个观点是片面的。(1)从劳动权的构成分析,劳动权兼有自由权与社会权的性质。譬如选择劳动机会的自由应属于自由权范畴,而请求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则属于受益权,即使对于劳动者所享有的选择劳动的自由,在其受到侵犯时所要求获得救济的权利从某种意义而言,也属于受益权范畴。(2)劳动权具有双重权利性格,使它一方面需要通过具体立法来实现基本权利,同时对于一些自由权性质规范可以直接适用于权利救济的实践。
有人说,劳动权是具有社会权性质的权利。请对此观点进行辨析。
这个观点是片面的。(1)从劳动权的构成分析,劳动权兼有自由权与社会权的性质。譬如选择劳动机会的自由应属于自由权范畴,而请求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则属于受益权,即使对于劳动者所享有的选择劳动的自由,在其受到侵犯时所要求获得救济的权利从某种意义而言,也属于受益权范畴。(2)劳动权具有双重权利性格,使它一方面需要通过具体立法来实现基本权利,同时对于一些自由权性质规范可以直接适用于权利救济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