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纳税义务的内容集中反映了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请对此观点进行辨析。
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纳税义务集中反映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其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1)征税必须依据法律,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该原则具有丰富的内涵,从形式意义上而言,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征税的重要事项必须通过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予以规范,而且,税法法律规范应尽量明确、没有歧义,能够给公民确定的行为指引;从实质意义上而言,税收法定原则要求税收立法应当有纳税人的参与,遵循“无代表则不纳税”原则,内容上需体现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2)税收负担应力求公平。对公民而言,重要的并非在于纳税义务,而是税收的公平课征与用途。这就要求国家在制定税收法律时,努力实现税制的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的公平,既要保证国家的财政需要,又要使纳税人有承受能力。(P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