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劳动权作为自由权与社会权的不同保障方法。
劳动权的双重权利属性,使得对该权利的宪法保障应适应对自由权、社会权的不同要求而采取不同的方法:
(1)国家要保障公民选择劳动机会的自由,不能侵犯到公民劳动的自由;
(2)国家应通过积极手段,来创造就业机会,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公民劳动就业以谋求生存发展的需求,对于不能提供劳动就业机会而无法生活者应给予最低的生活保障;(3)国家应制定和实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规范和管理劳动市场,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保持劳动条件等权利进行具体保障。(P164)
试比较劳动权作为自由权与社会权的不同保障方法。
劳动权的双重权利属性,使得对该权利的宪法保障应适应对自由权、社会权的不同要求而采取不同的方法:
(1)国家要保障公民选择劳动机会的自由,不能侵犯到公民劳动的自由;
(2)国家应通过积极手段,来创造就业机会,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公民劳动就业以谋求生存发展的需求,对于不能提供劳动就业机会而无法生活者应给予最低的生活保障;(3)国家应制定和实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规范和管理劳动市场,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保持劳动条件等权利进行具体保障。(P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