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法》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20日内依照相关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请对此观点加以辨析。
以上表述错误。《立法法》第98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3)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校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p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