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96年的水力资源蕴藏量为6.76亿千瓦,可开发水力资源量为3.79亿千瓦,发电量(水力)为1 879.66亿千瓦小时。试计算1996年我国水力资源有效利用系数和可开发水力资源的实际开发利用程度指标。
水力资源有效利用系数=可开发水力资源量/水力蕴藏量=3.79亿千瓦/6.76亿千瓦=0.5607可开发水力资源的实际开发利用程度=已开发的水力资源/可开发的水力资源×100%=1879.66/(3.79×8760)×100%=5.66%式中的“8760”是一年的日历小时数,将3.79×8760计算结果是每年可开发的发电千瓦小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