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消极任职资格。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凶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箅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冈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