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我国《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1款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这说明,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适用产品质量法。同时,与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生关系的管理机构及相关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亦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由于军工产品、核设施、核产品的特殊性,《产品质量法》第73条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义务、责任,受产品质量法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