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在葡萄酒类商品上注册了“思念”商标后,将“思念”牌葡萄酒投入市场销售。经过长期经营,“思念”牌葡萄酒在市场上享有极高声誉,为广大消费者所喜爱, 具有了较强竞争力。其后,乙企业在其生产销售的服装上使用了与“思念”商标近似的商标,误导了公众。(1)甲企业的“思念”商标是否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为什么?(2)乙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1)甲企业的“思念”商标可认定为驰名商标。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②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③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④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⑤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本题中,甲企业注册的“思念”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极高声誉,为广大消费者所喜爱,具有了较强竞争力,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可认定为驰名商标。(2)乙企业的行为不合法。我国《商标法》规定,摹仿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禁止使用。本题中,乙企业在其生产销售的服装上,使用了与注册的驰名商标“思念”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了摹仿,误导了公众,致使甲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侵犯了甲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