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特点。
(1)商业信用是指商品生产者之间在商品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方式,互相赊购赊销商品而形成的借贷关系。银行信用是指银行以存款、放款等形式提供的以货币形式为主的信用,它是适应产业资本循环周转和再生产运动的需要而产生的。 (2)在信用体系中,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是基本的信用形式。银行信用在信用体系中居主导地位,商业信用是银行信用乃至整个信用体系的基础。 (3)商业信用的特点:第一,它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以商品形态提供的信用,贷出的资本就是待实现的商品资本;第二,它是职能资本在商品买卖中相互提供的信用,其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职能资本;第三,其发展程度直接依赖于商品生产和流通的状况。商业信用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是其规模受单个职能资本家拥有的资本数量的限制和资本周转快慢的限制;二是其范围受到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 (4)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银行信用的债权人是货币资本所有者,债务人是职能资本,银行信用的实质是银行作为中介使货币资本所有者通过银行和职能资本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银行能把社会上各种闲置资本集中起来,银行信用不受个别资本的数量和周转的限制;二是银行信用的对象是货币资本,对企业来说,属于间接融资;三是银行信用可以突破商业信用的局限性,扩大了信用的规模和范围,它既不受个别资本数量和周转的限制,也不受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