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党的十八大指出,面对当前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1)尊重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秉持的首要态度,要求人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感恩之心、报恩之心,尊重自然界的创造和存在,绝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尊重自然,就要深刻认识到人类与自然是平等的,人类不是自然的奴隶,也不是自然的上帝,人属于自然,而不是自然属于人;就要深刻认识到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人类生活所需要的均直接或间接来自自然;就要深刻认识到一切物种均有生命,均有其独特价值,均是自然大家族中不可或缺的部分。(2)顺应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人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人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只有适应自然规律,才能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顺应自然,就是要使人类的活动符合而不是违背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以制度约束人的行为,防止出现因急功近利和个人贪欲而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3)保护自然,是指对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其中心任务是保护、增殖(可更新资源)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承担的重要责任,要求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向自然界索取生存发展之需的同时,呵护自然,主动回报自然,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把人类活动控制在自然能够承受的限度之内,给自然留下恢复元气、休养生息、资源再生的空间,实现人类对自然获取和给予的平衡,多还旧账,不欠新账,防止出现生态赤字和人为造成的不可逆的生态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