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3)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4)如遇调查,公民有如实提供情况的义务;(5)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等。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然受到法律追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