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特殊的规范调节方式?
道德不但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而且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这种特殊性表现为道德是以能动的方式把握世界和引导、规范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道德对现实生活的调节方式区别于政治、法律等其他意识形态的规范体系,其主要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1)道德对社会行为的调节是非强制性的。道德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形式上是非强制性的,只是提倡“应当怎样”,“不应当怎样”。它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通过说服、劝阻、示范方式起作用,不是靠外部强制力量来维持。而政治、法律是强行规定“必须怎样”,“不准怎样”。政治和法律规范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调节人们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律由于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主要靠自觉,但也必须有国家强制力来保证。(2)道德规范具有相对稳定性。社会意。识形态都具有相对稳定性,而道德规范比政治规范、法律规范等其他意识形态变化速度更慢,表现出更大的稳定性。某种道德规范一经形成便会长期存在,它比政治、法律规范的作用时间更长,范围更广。(3)道德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具有广泛性。人类生活的各个时期,各个领域,都存在着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都需要道德来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