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五个方面的内涵,有机统一,相辅相成,从不同侧面系统地揭示出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原理,同时又完整地描绘出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图景。这五个方面,既体现了对人类社会法治实践一般规律和特性的认识与尊重,更突出了对社会主义性质以及中国国情的高度强调;既反映了法治这一特殊社会实践的性质和要求,又把法治置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之中,使法治与社会主义其他各项事业密切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