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数据库设计规范化理论。
用来改选关系模式,通过分解关系模式来消除其中不合格的数据依赖,以解决插入异常.删除异常.更新异常和数据冗余问题。范式是经过规范的,符合某一种级别的关系模式的集合,规范化体系中通过多层范式(normal form)结构表示关系模型的规范化程度。在规范化体系中,如果满足最低要求,则称为第一范式,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一定的条件则为第二范式,依次类推。
(1)第一范式。第一范式的关系应满足的基本条件是元组中每个分量都必须是不可分割的数据项。第一范式是对关系模式的最起码的要求。不满足第一范式的数据库模式不能称为关系数据库,但是满足第一范式的关系模式并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关系模式。
(2)第二范式。在第一范式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所有非主属性完全依赖于码。
(3)第三范式。一个关系满足第三范式的条件是其在满足第二范式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其任何一个非主属性都不传递依赖于任何主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