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
任何现实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 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相互作用的关系。 (1)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的统一。 内容和形式是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对立的。同时,内容与形式相互依存、密不可分。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都表现一定的内容。另外,内容和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在某一种联系中是形式的东西,在另一种联系中可能成为内容,反过来也是一样。 (2)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作用的。第一,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有什么样的内容,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形式与之相适应;内容发生了变化,形式或迟或早总要发生相应的变化。第二,形式对内容又有巨大的反作用。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有两种情形:当形式适合于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形式不适合于内容时, 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第三,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