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
(1)本质和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主要表现在: ①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暴露于事物外部,可以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多种多样的;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 ③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相对平静的。 (2)本质和现象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任何事物的本质都要通过这样那样的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是现象存在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