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认识的本质及掌握认识的本质的理论意义。
(1)认识的本质是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对认识的本质的科学概括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2)这一概括揭示了唯物论的反映论与唯心论的认识论的对立。前者从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根本原则出发,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后者从思维第一性、存在第二性的原则出发,主张人的认识是先于经验而获得的。(3)这一概括揭示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可知论与不可知论是由对思维能不能认识存在、能不能正确地认识现实世界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划分出来的。可知论认为思维能够认识,并能够正确认识现实世界;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或不能彻底认识的。(4)这一概括揭示了辩证唯物论的能动的反映论与旧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的对立。前者把实践观引进认识论,并把认识论与辩证法结合起来,把认识看成是主体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后者离开主体的社会性、实践性和能动性去考察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把认识理解为主体对客体的直观的照镜子式的反映。